刑事程序中的策略
- Wade Ho

- 1月8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我們的客戶被指控損壞公共財產,具體涉及損壞屬於公共交通系統的資產。從一開始,客戶即表現出真誠的悔意,並採取積極措施彌補損害,包括與相關機關接觸以作出補償。
鑑於這些減輕因素,我們成功說服檢方同意讓客戶獲得分流處理(Diversion)——考慮到指控的性質,這是一項重大成就。然而,儘管檢方同意,法院最終仍拒絕批准分流處理33。
面對這一意外結果,我們立即調整策略。經過全面重新評估後,我們建議客戶認罪,並考量以下因素:
檢方案件的強度及證據優勢。
客戶即將到期的簽證,增加了迅速解決案件的緊迫性。
訴訟程序對客戶持續的心理與情緒影響。
客戶明確的指示與優先事項。
此案例凸顯了策略靈活性與以客戶為中心的辯護的重要性。透過迅速調整並使我們的做法與法律現實及客戶情況保持一致,我們在艱難條件下確保了最佳可能結果。





留言